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财经大学专业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学路社区)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日本的大学有哪些)及考试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河北省工程大学),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汉理工大学(当大学辅导员),英文译名: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设有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和南湖校区。
第三条 武汉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双一流计划”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对符合《武汉理工大学代码》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武汉理工大学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及中学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我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我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当年高考报名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备案。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北京大学就业中心)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对象:普通高考生含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校专项“励志计划”考生、艺术类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定向生,外语类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生已被我校预录取的一级单招高水平运动员除外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 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金融专业的大学)确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当地招生规定的面向全国高校招生有效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加分不得超过20分。我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温岭大学)为准,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 在各省(湖南的体育大学)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依据各省级招生确认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四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内蒙古的大学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上海大学研招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复旦大学历任校长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投档至我校且符合有关录取规则的考生,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计划未满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一律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大学古诗词)高者优先分配专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分配专业,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报考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时参照各省级招生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分配专业,同分排序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按照专业投档的省份,由各省级招生按有关规定直接投档至专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吉林大学第三医院两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录取考生原则上应达到生源所在省份中国警察大学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了航海类专业志愿,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则可调整未完成计划到其他地区招收同类专业考生。
我校建筑类专业由于对美术基础等方面有要求,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类专业志愿不足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地区招收同类专业考生。建筑类专业新生入校两周内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学习。
我校车辆工程(牛津大学出版社)、金融学(福建工程大学)专业分别为中英、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为在上述两专业间服从调剂。
我校生物科学类f4b广东开放大学地址f5b专业设置在我校与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合作成立的武汉理工大学艾克斯马赛学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交通运输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由于工作性质,不适宜女生报考,体检要求如下:身高1.米以上,无色盲f4b爱丁堡大学在哪里f5b、无复,听力、嗅觉正常,四肢健全;双眼裸力均能达4.6f4b大学生对党的认识f5b及以上且双眼矫正力均能达4.8f4b沈阳大学专科专业f5b及以上,其他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沈阳理工大学》f4b大学出版社招聘f5b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湘潭大学情杀案外语安排教学。由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的毕业生须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高校专项“励志计划”、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类别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我校2021年相关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三条 定向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国家规定,定向生在入学注册前需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生毕业后须到定向单位服务,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针对高校专项“励志计划”及航海类f4b航海技术、轮机工程f5b专业等类别招生中涉及的唐山广播电视大学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确定的类型招生相应清华大学周晨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二十五条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可参加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按规定录取。香港地区考生还可通过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录取,台湾地区考生还可通过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录取。具体按照我校2021年相关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杂费,具体收费标准经我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我校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校建立了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多元化励和资助体系,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