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院校信息库-k22阳光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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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要报考我校的外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分及以上。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7.5×% + 文化成绩×%。7.5为文化课满分为7的省份,如0则改为4.4,如此类推。
1、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4、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在招生省市、区之间进行调剂。
6、 学校按大类录取的学生,k22学年在阳明学院按大类培养,k22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7、 除国防生、航海类限男生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要求。
8、 航海类专业属于提前第二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
9、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外语单科成绩原则要求:英语类专业和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11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二批110分及以上,艺术类和体育类分及以上,其他专业或大类要求分及以上。数学单科成绩原则要求:工程技术类专业在分及以上。
10、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