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学习新修订的清华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
一起来学习新修订的清华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
是2004-2005学年度第2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通过的,经历了2005年、2012年、2016年和2017年四次修订。/p>
2022年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学生》、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福建老年大学)以及《大学宿舍规定》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公寓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第五次修订。
本次修订结合实际工作,对现行住宿管理办法中的总则、管理机构与职责、入住与退宿、住宿管理、公寓文化建设、违规行为处理等章节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对现行《成都理工大学就业》和《大学宿舍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
修订后的新版住宿管理办法全文共计七章,四十六条款,适用于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管理与服务工作。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五道口金融学院等的学生公寓住宿管理与服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大学都有啥专业)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水器、取暖器等电热设备以及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
新增条款:第二十二条:学生公寓禁止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禁止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以及存放电动车电池。
前款所称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平衡车等以有消防安全隐患的电池为动力的代步工具。
书面警示新增条款:非紧急情况下进入天台、弱电间等学生公寓限制区域;不及时清理导致宿舍脏、乱、差;未及时关闭电器等造成安全隐患但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通报批评新增条款:在学生公寓内吸烟;在禁行禁停区域行驶和停放电动车;住宿国际学生未及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在学生公寓发现违章电器,将按以下条款处理:清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三十五条:私拉电线用电、私自使用公共电源或者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其中因私拉电线或者使用违章电器、使用明火、吸烟等导致火情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学生公寓,或在学生公寓为电动车充电以及存放电动车电池,将按以下条款处理:清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四条: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修订为:住宿学生一学年内曾两次因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受到处理,再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新版清华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2018~201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清华大学国际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届时请同学们在inf大学宿舍规定阅和新版清华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全文,按照住宿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自查。新版住宿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