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高校实习意见16条涉及实习企业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教育部发布高校实习意见16条涉及实习企业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陕西理工大学专业-大学生实习要求北京7月30日讯 大学生实习要求站今日公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总共16条。意见要求大学生实习要求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同时,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实习前,高校应当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高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对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方面都有明确规定。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除临床学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要求外,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
高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现场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实习考核。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高校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高校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日常管理。实习单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教育。学生应当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技术人员,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高校要加大实习经费投入,确保实习基本需求。要积极争取实习单位支持,降低实习成本,确保实习质量。